2017-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结果
文章类型:新闻中心    浏览次数:4161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/3/27

1、经核查,企业《2017-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》中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过程所使用的核算方法为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中规定的核算方法,核算方法选取正确。

2、排放量的声明

2.1 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声明

2017年排放量为1054.47t、2018年排放量为1016.97t、2019年排放量为967.18t,经核查,企业2017-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量:2017年1054.47t-CO2e、2018年1016.97t-CO2e、2019年967.18t-CO2e。

2.2 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声明

该企业不涉及补充数据表,无补充数据表排放量。

3、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

无。

4、企业2017-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强度: 2017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4.86t-CO2e/t、2018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3.98t-CO2e/t、2019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为3.98t-CO2e/t。2019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与2018年持平。

2018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比2017年降低18.15%。

5、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

无。